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朔州市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实施方案
 
按照市政府朔政办发[2008]25号文件《关于印发朔州市贯彻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>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的安排,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及省、市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实施方案精神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文化相关信息、政策、法律法规等,提高工作透明度,促进依法行政,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结合本局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
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,结合省、市实施方案的精神,坚持按照国务院“统一部署与分散落实相结合”的原则,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、健全机构、编制目录、督促检查等工作的落实,力求做到责任明确,认识统一,工作规范,制度完善,落实到位,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,促进法治政府、服务政府、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。
二、主要任务
1、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。根据《条例》规定和要求,尽快编制好我局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。主动公开内容、形式、时限,依申请公开范围、受理机构、提出申请、申请处理(含流程图)、收费标准、公众投诉方式和程序等都要在《指南》中明确,以便使公众根据《指南》清楚明了地查阅我部门信息公开内容。
2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。根据《条例》要求和工作实际,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,明确职责、程序、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。
3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平台。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根据需要建立专用办公场所,设立信息公告栏等信息公开的场所或设施。并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,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。
三、组织机构
为了加强我局贯彻落实《条例》我局决定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。
组  长:孟怀德    朔州市文物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赵爱华    朔州市文物局副局长
        赵  达    朔州市文物局纪检组长
成  员:马会荣  孙文俊  支建平  谭国栋  王新民 
张建国
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王新民。办公室主要职责:
1、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。
2、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。
3、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
4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。
5、单位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。
 
 
 
 
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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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8-7-2 8:00:45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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